题目类型:
单选题
题目内容
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,业主与中标人签订了单价合同,合同期为4个月。合同中包含甲、乙、丙3项分项工程,各项的清单工程量分别为600m3、800m3和2000m3,综合单价分别为200元/m3、250元/m3和180元/m3。该工程措施项目费用均为以“项”计价的总价项目,共计15万元,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8万元;其他项目费仅包括暂列金额6万元;规费费率为6%(以分项工程费、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之和为计算基数);综合税率为3.48%。
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如下:
(1)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预付款按分项工程费用(不含规费和税金)的25%计算,并在最后两个月平均分摊扣回。
(2)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开工前支付50%,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50%;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分4个月平均支付。
(3)业主每月按照已完工程款的90%支付进度款。(4)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。
该工程每月实际完成的各分项工程量如下表所示。
在计算3月份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时,应考虑的因素为()
正确答案
B
题目解析
A选项,未提到暂列金额的使用,所以结算进度款时不考虑;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开工前与开工后第一个月已经支付完毕,第三个月不再考虑,故C选项不考虑;质量保证金在最后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,所以第三个月也不用考虑,故D不选。